苏安院团发〔2021〕14号 关于推选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 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对象的通知

发布者:刘学敏发布时间:2021-12-23浏览次数:173
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
按照《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工作的提示》工作安排,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对象的推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选范围

全院团支部(不含2021级新生班级团支部);学生社团、活动项目、实验室、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。培育对象须在2020年度全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“对标定级”工作中,获评三星级及以上。

二、推选标准

严格按照《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工作的提示》中的“五好五有”培育标准,将一批“底子好、成果突出、示范性强”的优秀团支部推荐出来。

三、资格认定

级层面将从各团总支推报的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中开展资格认定工作,最终确定1个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培育对象,8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对象上报省级层面的评选

四、名额分配

各团总支推报1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。院团委择优推报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 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到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工作是加强高校共青团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,各团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选拔标准,严格审核申报材料,按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。

2. 注重工作统筹。各团总支要将推选工作与创建工作相融合,在创建与推选的同时进一步推进“团支部工作清单”“团支部工作成绩单”的落地落实,真正将支部建强,提升支部的凝聚力与活力。

3. 做好材料报送工作。各团总支推报的培育候选对象需分别填写《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推荐表》(附件2),学校团委填写《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
 

 

 

共青团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1223

2.附件1-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推荐表.doc3.附件2-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推荐表.doc4.附件3-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百强先锋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申报汇总表.xls5.附件4-全省高校2021-2022学年“千优活力团支部”培育候选对象申报汇总表.xls